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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东泰欣旺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自然资罚字〔202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孟州市东泰欣旺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孟州市东泰欣旺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83MA40GQLR7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二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413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事由 孟州市东泰欣旺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北环路与梧桐路交叉口西北侧1947.27平方米(折合2.92亩)国有土地建房。 罚款金额(万元) 3.07668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4-07 处罚机关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83735517203U 数据来源单位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83735517203U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处罚内容 1、责令15日内交还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的1947.27平方米平方米土地;(见坐标)2、对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每平方米处以158元罚款,计307668.66元(1947.27x158);罚款合计:307668.66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