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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刘庄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自然资罚字〔2024〕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刘庄村民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刘庄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410883ME2144033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成达恩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013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
处罚事由 经调查,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刘庄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在槐树乡刘庄村村东边占用541.18平方米土地建设房屋和围墙,共1栋独立建筑,为1层砖混结构,建设于2024年5月,目前尚未建成。 罚款金额(万元) 5.95298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1-21 处罚机关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83735517203U 数据来源单位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83735517203U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八条
处罚内容 1、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41.18平方米土地(坐标见表一);2、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41.1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坐标见表一);3、对非法占用的541.18平方米其他林地用地,每平方米处以110.00元罚款,共计59529.8元罚款。
备注